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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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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涉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

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涉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26日,国家药监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条例》的亮点、意义等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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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法律责任作了哪些完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法律责任作了哪些完善?对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主要作了三方面修改,特别是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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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了哪些专门的制度安排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了哪些专门的制度安排?一是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对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审批。二是附条件批准制度。对用于治疗罕见疾病、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需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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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创新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创新方面作了哪些规定,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主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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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四点。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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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要介绍一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过程

请简要介绍一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过程,市场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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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要介绍一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背景

请简要介绍一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背景,医疗器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创新发展。2000年,国务院制定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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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负责人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负责人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公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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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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