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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法律责任作了哪些完善

更新时间:2021-03-25 10:25:07     作者:财税小编-宿咏



摘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法律责任作了哪些完善?对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主要作了三方面修改,特别是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法律责任作了哪些完善?

答: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高违法成本,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给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主要作了三方面修改:一是大幅提高罚款幅度。特别是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二是加大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为净化市场环境,将严重违法者逐出市场,视违法情节对违法者处以吊销许可证、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活动、不受理相关许可申请等处罚措施。三是增加“处罚到人”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最高可以并处3倍罚款,5年直至终身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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