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天成

4001385368
全国咨询服务:8:00-22:00

大通天成,为企业服务而生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vo.title}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转发,网络视听许可证办理指引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转发,网络视听许可证办理指引.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vo.title}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报程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报程序,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56号令)及《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明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申报程序.

更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相关信息
资质标签
热点阅读
相关阅读
电话咨询
售前咨询电话

400-138-5368

在线咨询 官方微信
微信扫一扫

互联网资质服务

qc
售后投诉
微信扫一扫

售后投诉客服

q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