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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相关指南

更新时间:2025-05-03 15:07:05     发布时间:2020-01-13 10:11:42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2020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特别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挥手告别2019,迎来了2020年,新的一年开始,哪些涉税操作需要额外关注,纳税服务又有哪些新变化,小编给你送来了这份2020年税事跨年指南。

2020年税务相关指南

  一、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了吗?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2020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特别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二、年终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单独计算纳税,即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2020年1月1日起,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四、纳税信用可修复了

  自2020年1月1日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作出承诺、完成纳税信用整改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五、12366可接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自2020年1月1日起,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可接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包括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来访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同时检举人也可采取书信、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检举税收违法行为。

  六、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全面放开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大通天成小编整理的关于“2020年税务相关指南”相关信息,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点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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