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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办理(内蒙古事业单位适用)

更新时间:2023-01-13 10:22:41     作者:财税小编-车佳荷



摘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办理(内蒙古事业单位适用)1.具备法人资格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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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办理(内蒙古事业单位适用)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办理,这个资质全称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网络视听许可证。我司官网也介绍了很多关于该资质的办理条件等内容,今天带来一篇内蒙古自治区办理的指南,前提是适用于事业法人单位。包括网络视听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条件,一起看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对内蒙古企业有帮助。

  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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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04项: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广电总局。《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一、将第304项的项目名称,由“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修改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将实施机关由广电总局改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第十条:申请《许可证》,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号)第八条:申请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四、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3楼34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3路公交在敕勒川大桥站下车向南步行246米即到或乘坐75路、102路公交在呼市公安局站下车向东步行或骑行1.5公里即到。

    今天,我们了解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办理(内蒙古事业单位适用)内容,如果您的企业有需要办理网络视听许可证或其他视听相关资质,请联系大通天成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010-6335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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