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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商贸公司微博擅用《吾皇》作品形象版权纠纷惨遭索赔50万

更新时间:2020-07-24 08:55:58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近日,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将广州市小林皮具有限公司,广州市麦曦皮具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燕莎金源店诉至法院,理由是认为自己拥有的美术作品吾皇,巴扎黑形象被上述公司侵权.

  近日,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将广州市小林皮具有限公司、广州市麦曦皮具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燕莎金源店诉至法院,理由是认为自己拥有的美术作品“吾皇”、“巴扎黑”形象被上述公司侵权。

  “吾皇”、“巴扎黑”

  吾皇是漫画家白茶的插画绘本中的主人公,以其喵星人与生俱来的傲娇个性,与铲屎官“少年”和其家中的巴哥犬“巴扎黑”发生了不少令人捧腹的生活趣事,在互联网倍受热捧。

  事件回溯

  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称自己是涉案漫画的作者投资成立的公司,拥有涉案作品的版权。

  经调查发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金源新燕莎MALL的名为“MCAVCCI”的店铺销售印有“吾皇”漫画形象的皮具,同时发现该店铺内陈设多款印有“吾皇”头像的产品,包括台灯、皮夹、双肩背包。

  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故将商品的生产、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小编会及时为大家带来后续报道。

热门资质标签:   商标侵权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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