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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0-07-01 16:16:43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办理条件.想要从事网络出版,就必须需要相关的出版资质,这就需要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了,之前又称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办理条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线下的出版社已经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了,大部分的出版社为了解决现有的问题,都往互联网上面发展。想要从事网络出版,就必须需要相关的出版资质,这就需要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了,之前又称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本文针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介绍: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办理条件。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办理条件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

  什么类型的公司需要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呢?网络出版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吗?

  1、利用互联网出版原创的作品;

  2、利用互联网出版已经在线下出版过的作品;

  2、从新编排原创和出版过的作品;

  4、新闻出版总局同意做的产品等。

  一般主要范围有:互联网图书、手机出版物、互联网音像出版物、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游戏出版物、互联网杂志、互联网地图、互联网文学出版物等。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3、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7、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活动的,应于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提出申请。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以上是关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办理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大家通过小编的介绍能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办理条件有一个更为深入的认识。如果有其他关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疑问,欢迎咨询大通天成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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