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1-05-28 19:21:53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时还未申请延续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依法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的营业执照、前3年公司经营情况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等证明材料。但由于劳务派遣许可证需每年都进行年检,如未依法年检的劳务派遣公司将依法处罚,严重者将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或经营超过经营范围的也就将被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依法申请注销。若劳务派遣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经营不善导致的破产等情况,可向许可机构依法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1-05-28 19:03:23
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批准: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2)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
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2.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
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要求:申请单位盖章。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 被派遣劳动者花名册、被派遣劳动者近半年的工资发放表、经济补偿金支付证明
要求: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提供经济补偿金的签收表或银行发放证明。
申请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接件受理人员应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 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配合
审查人员按照初审条件对受理人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产生疑问的,可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到现场或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申请人或有关部门应予配合。
4. 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自取。
5. 监督检查配合
对个人或组织投诉举报,实施机关进行核查,申请人应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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