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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常见问题?

网民问: 关于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常见问题存在疑惑,想问下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常见问题怎么做望资质领域专业老师帮我解释下,以便我对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常见问题有新的了解及认识,希望请对我提出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常见问题这个问题做出解答。谢谢!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常见问题#有2个回答
  • 用户_2049

    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0-09-22 17: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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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进项发票常见问题一:不得抵扣,关键词:简易、免税、非正常损失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注意,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所以像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常见问题二:计税办法,关键词:兼营、无法划分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当然,如果能划分的话也可按相对应进项来确定进项税额

    常见问题三:不动产进项抵扣,关键词:2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那么,房屋装修费用的抵扣是否也要分2年抵扣呢?需视情况而定,如装修费用不超过不动产原值的50%,可一次性抵扣;如超过不动产原值的50%,则需按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分期抵扣。

    常见问题四:风险,关键词:失控、异常、虚开

    失控发票:防伪税控企业丢失被盗金税卡中未开具的发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四、认证时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的处理办法 认证系统发现的‘认证时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经检查确属失控发票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异常凭证: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一、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以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所列的方式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税款,或者未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所取得专用发票的份数,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是虚开的专用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的,应当从重处罚。

    四、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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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_4692

    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0-09-22 17: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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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增值进项发票认证常见问题:

    一、客户端环境配置问题

    1.1 本平台运行环境?

    1、本平台支持WINDOWS XP(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 8、WINDOWS10)及以上操作系统;

    2、纳税人必须配置IE8及以上IE版本浏览器;

    3、纳税人在使用本平台前,需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安装相关的控件及驱动(盘、安全控件和税务证书)。

    4、为方便纳税人一键安装控件及驱动,或安装控件及驱动不成功时,平台提供所需驱动、控件的集成专用浏览器

    1.2使用本平台电脑需要设置哪些?

    1、在浏览器中,把本平台的地址加入可信站点,并在可信站点的“自定义级别”-“设置”中,将全部选项启用,重启浏览器生效。

    2、在启动IE时,需选中IE的快捷方式,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WINDOWSXP环境不用选择管理员身份运行);

    1.3金税盘/税控盘驱动及安全控件的安装注意事项。

    1、按照《基础驱动及安全控件安装手册》安装;

    2、关闭IE浏览器;

    3、不要插金税盘或税控盘;

    4、在安装证书和控件的时候,需要选中安装文件,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5、清空浏览器缓存,再重新打开浏览器。

    二、登录问题

    2.1登录平台后如果公告无法弹出,密码显示为明文,且未能显示所在省份该怎么办?

    按ctrl+F5强制刷新即可解决,建议企业删除IE缓存,用平台登录下方的“收藏网站”功能将平台重新收藏一下。

    2.2纳税人登录时提示输入密码错误,如何处理?

    1、纳税人只能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登录本平台,使用平台时,只能插入一个税控盘设备,不能同时插入其他设备;

    2、输入的金税盘或税控盘中的8位密码是盘中证书口令(不同于各省市局网厅登录时的CA证书密码);

    3、忘记证书密码,需联系当地盘的技术服务单位;

    4、连续7次输错密码导致盘被锁住的,需携金税盘或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或重签证书。

    2.3个别税控盘无法登录,登录时报打开设备未知错误,但是纳税人的开票软件可以登录。不知道是盘的问题,还是驱动的问题?

    1、纳税人只能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登录本平台,使用平台时,只能插入一个税控盘设备,不能同时插入其他设备;

    2、此类错误通常是客户端驱动、控件等安装问题,请联系当地金税盘或税控盘服务单位解决;

    3、Win8、win10系统需用选中IE的快捷方式,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2.4登录系统提示纳税人档案信息不存在,如何处理?

    1、需确认登录的网址,属于企业本省平台网址(特别是计划单列市,如青岛企业,不要登录到山东的平台网址上);

    2、请确认税控盘或金税盘是否插好,并且不能同时插入金税盘和税控盘;

    3、请确认驱动是否已正确安装,驱动问题请分别联系当地金税盘/税控盘服务单位的技术支持人员;

    4、请确认返回信息中的税号、信用等级等是否属于本企业、是否正确无误;

    5、若非上述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及平台启用标志等是否在电子底账系统中设置成功。

    2.5在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时候报错打开加密设备时验证用户口令函数参数错误(0xB),是何原因?

    1、请检查是否输入了正确的CA证书密码;

    2、请确认盘是否被锁住了。

    2.6平台密码是什么?

    平台密码是为了满足部分企业开票与认证操作分开的需求,在原有证书密码的基础上,在企业信息模块下,增加设置平台密码,只有同时输入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后,才能登陆本平台。

    2.7忘记平台密码后如何处理?

    1、密码遗忘后,如果您设置过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可通过它取消平台密码,登陆平台后,可根据需要重新设置平台密码。

    2、若没有设置过平台密码找回问题,或忘记找回密码问题答案,则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从电子底账系统中进行密码重置。

    三、操作问题

    3.1发票勾选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关注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

    2、勾选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勾选的发票,还未完成认证,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也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发票状态为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纳税人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3.2批量勾选有哪些注意事项?

    1、批量勾选功能,可先下载模板文件,文件格式为excle 2003格式;

    2、所有单元格为文本格式,开票日期为YYYY-MM-DD格式的数字,如2016-03-03;勾选状态只能为:是、否。上传文件前,请先核对需要勾选的发票其“是否勾选”列数值是否为“是”,否则无法实现批量勾选处理;

    3、可以批量勾选发票,也可以批量撤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

    4、不想勾选的发票信息,可在上传文件中“是否勾选”栏次选择“否”保存后上传即可;

    5、上传的文件大小,不得大于500kb,若发票数量较大,可分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3.3确认勾选有哪些注意事项?

    1、确认勾选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2、确认勾选每个操作期内可多次操作;

    3、确认勾选的发票数据,是所有已勾选且未认证的发票数据;

    4、平台可获取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确认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若在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本次确认的发票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确认,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企业“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后,系统提示:(1)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2)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确认成功。”进入下一步确认操作。

    5、确认提交后,平台提供本次确认汇总数据表以及当期税款所属期累计确认的汇总数据,并可导出PDF文件,自行打印;

    6、确认操作完成后,视为认证完成;

    7、已确认的发票不允许且不支持撤销确认操作;

    8、往期确认勾选明细可通过“确认历史明细”模块进行查看;

    9、若企业当月无勾选的发票数据,可不用执行勾选确认操作。

    3.4发票查询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本平台提供近期和未到期(还未到认证抵扣期的发票)的发票查询功能;

    2、查询出的结果,包含发票基本信息以及发票认证、勾选的处理情况;

    3、提供查询出的发票状态,如:正常、作废、失控、红冲等;

    4、由于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本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

    5、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6、若上述情况均不存在,仍然查询不到该张发票,首先确认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发票查验平台中查询发票是否存在。

    3.5 抵扣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1、抵扣统计报表中包含当期税款所属期的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的汇总数据;

    2、统计表中含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合计等信息;

    3、统计表分三种票种栏次进行展现,专票、机动车专票和货运专票;

    4、在完成确认操作后,最快当天即可查看本次确认发票的汇总数据,并体现在抵扣统计报表中;

    5、抵扣统计模块,展现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的发票数据,此部分数据不能作为当期的有效抵扣依据,请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6、抵扣统计报表以及异常发票清单均可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7、抵扣统计报表右上角有统计时间,方便企业实时掌握统计报表的汇总认证数据;

    8、大厅认证和网上扫描认证,认证的发票每天同步一次至本平台,同步时,更新抵扣统计报表。

    3.6 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有什么影响?

    1、本平台会汇集所有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的发票,并进行去重,不会出现重复抵扣问题;

    2、为了避免引起企业的混淆,建议企业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本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四、业务问题

    4.1 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如何计算?

    确认勾选操作期间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4.2 “发票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以及尚未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1. 发票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

    2. 正常发票,作废、冲红、失控等异常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3. 已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参与勾选操作;

    4.3 发票的可抵扣期限如何计算?

    本平台区分按月申报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纳税人分别计算其发票抵扣期限:

    1)按月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月1日前18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及当前税款所属期开具的发票;

    2)按季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季首月1日前18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及当季开具的发票。

    4.4 在本平台中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是否也可以勾选?

    可以。按照现行政策,出口退税的专用发票本身也要进行扫描认证。所以,只要能在本平台里查到的发票,都可以进行勾选。

    4.5 本平台中一张发票在勾选且确认之后,在申报系统查询不到信息,是什么原因?

    1、申报系统对勾选认证发票的税款所属期判断有误:

    申报系统误把勾选日期或确认日期所在自然月当做了该发票的税款所属期,比如平台税款所属期6月的可勾选确认时间范围为6月16日~7月15日,发票在7月10日勾选和确认,它的税款所属期应该为6月,但是申报系统是以勾选日期或确认日期所在的自然月进行判断,误将其税款所属期归为7月,导致企业在7月申报时,申报系统不显示此发票。

    解决方法:咨询当地申报软件调整并支持勾选确认的发票。

    2、申报系统中开票日期180天以内的发票才允许申报抵扣,其有效期计算方式和平台可能不一样,导致部分发票被过滤掉,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关于180天有效期的计算规则如下:

    1)按月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1日前18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及税款所属期开具的发票;

    2)按季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季度首月1日前18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及当季开具的发票。

    解决方法:咨询当地申报软件调整并统一按查询平台的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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