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作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先行者,在数据确权领域已建立起完善的 "三证" 体系,为数据要素的合法流通和价值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数据确权三证具体包括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数据加工使用权证书和数据产品经营权证书,这三张证书构成了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完整链条。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如同数据的 "户口本",明确了数据资源的合法持有者及其对数据的自主治理权利;数据加工使用权证书则是数据处理和价值挖掘的 "通行证",授权持有者在合规前提下对数据进行收集、存储、加工等操作;而数据产品经营权证书则是数据走向市场的 "入场券",赋予持有者将数据产品进行商业化运营和交易的权利。
数据交易凭证:在数据交易市场中,数据交易凭证是交易双方完成数据交易的重要证明。它记录了交易的基本信息,如交易双方、交易数据、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为数据交易提供了合法、有效的依据。数据交易凭证的颁发,有助于降低数据交易风险,提高数据交易效率,促进数据市场的健康发展。
数据流通许可:除了数据交易凭证外,数据确权三证中还可能包含数据流通许可,用于证明数据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合法流通。这有助于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数据的跨领域、跨行业流通和共享,推动数据经济的繁荣发展。
数据安全证书:数据安全证书用于证明数据在处理、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包括数据的加密、访问控制、备份恢复等安全措施。持有数据安全证书的数据主体或数据使用者,能够向外界展示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增强数据交易的信任度。
隐私保护声明:在数据确权过程中,隐私保护声明也是重要的一环。它明确了数据收集、使用、共享和保护过程中的隐私保护原则和措施,确保数据主体的隐私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隐私保护声明的存在,有助于增强数据主体对数据处理的信任感,促进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
1.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
“数据资源持有权”通常由数据管理员或组织机构拥有,持有权通常涉及数据的获取、存储、使用、更新、共享和保护等方面的决策和操作。“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为持有数据资源的相关机构提供服务。

2.数据加工使用权证书
“数据加工使用权”是指在数据加工过程中,对于原始数据的使用和加工产生的数据结果的使用所涉及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由数据持有者授予,并受到数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数据加工使用权证书”为加工使用数据的相关机构提供服务。

3. 数据产品经营权证书
“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数据资源经加工、分析等形成数据产品的过程,相关机构对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支配的权利。“数据产品经营权证书”为经营数据产品的相关机构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