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是本文介绍的内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黑龙江省内电力施工企业开展电网架设、配电设备检修、高压电气检测业务的法定准入资质,由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黑龙江办事窗口负责受理审核发证。资质划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大类别,分设三级梯度标准,不同等级对应差异化电压施工权限,是企业参与县域电网改造、风电光伏配套、厂区配电工程招投标的硬性前置条件。申办主体须为本地独立法人,净资产、施工检测设备、经营场地达到对应等级标准,配齐符合年限与职称要求的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及持证作业班组,建立闭环安全生产管控体系。黑龙江风电、县域配网改造项目持续增量,不少电力企业自主申报时常出现人员从业业绩佐证不足、设备台账整理疏漏、申报卷宗制式不符等问题,反复补件拉长取证周期,持证经营是本地施工企业合法进场、稳定承接各类电力工程的必备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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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机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许可证换领和过渡期内延续工作,确保《办法》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三级、四级、五级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自2025年7月1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https://zzxy.nea.gov.cn/#/gateway/index,以下简称资信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的许可证有效期不变。许可类别和等级一栏中,“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110千伏及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10千伏及以下。各许可类别、级别换领资质详见附件。
二、持有多个类别许可的企业,自动对标调整各类级别。同时持有承装、承修、承试两个类别及以上的持证企业,将按照其持有的最高等级许可类别人员条件调整其他类别许可等级,例如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五级许可证,换发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许可证后,资信系统根据企业持有的承装类二级人员条件,将许可证自动调整为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三级。
三、换证后持二级(110千伏以下)、三级(10千伏以下)许可证企业的换领证、变更及延续。一是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可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人员条件、标准,自愿申请换领二级或三级许可证;二是办理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前,应完成换领二级或三级许可证业务;三是办理许可延续业务时,二级(110千伏以下)可申请延续二级或三级许可证,三级(10千伏以下)可申请延续三级许可证。
四、设置许可延续过渡期。《办法》实施后,为做好许可延续工作,设置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过渡期内需办理许可延续的企业,应在11月30日前按照《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提出延续申请,准予延续的,按原有效期终止时间换发6年有效期许可证;过渡期内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批准的,派出机构依法为其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五、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如有需要的,企业可通过资信系统申请补打纸质证照。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
《办法》正式实施前,各派出机构要认真梳理辖区内换领证及过渡期内许可证到期企业情况,做好政策宣贯及培训工作,确保《办法》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换领证和延续工作中,遇到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对照表
国家能源局
2025年5月7日

乌鲁木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多少钱可以办理?根据以往经验,华北能源局范围是1万元起步,其他地区2万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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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3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 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5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 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一)净资产
具有与开展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 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 15%。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1. 申请一级许可证的,应拥有 5 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 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 业高级职称;
2. 申请二级许可证的,应拥有 5 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 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
3. 申请三级许可证的,应拥有 3 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 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 业初级以上职称。
(三)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
1. 申请一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0 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不少于 30 人;电力相关专业技 能人员不少于 60 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 30 人;
2. 申请二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不少于 10 人;电力相关专业技 能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 15 人;
3. 申请三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电 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 5 人。
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各类人员应与申请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并由申请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均不得同时 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

(大通天成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案例)
申请一级、二级许可证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相应条件外,还应具有下列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 业绩:
(一)申请一级、二级承装类许可证的,最近 3 年内应分别具 有从事 330(220)千伏、35 千伏以下 1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 电及线路设施的安装活动业绩,且质量合格;在此期间从事电力设 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分别不少于2 亿元、3000 万元;
(二)申请一级、二级承修类或承试类许可证的,最近 2年均 应分别具有从事 330(220)千伏、35 千伏以下 10 千伏以上电压等 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维修或试验活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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