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工商注册来说,除了要提交工商注册的资料以外,还需要提交工商注册的地址,也就是说公司所在的地址,那么,工商注册的地址要求是什么呢?住宅房屋能不能注册公司?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工商注册地址要求是指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1、公司的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创业初期如果资金紧张,可以选择入驻创业孵化器(集中办公区),使用它们的注册地址。
2.公司注册地址是可以变更的,但跨城区的税务变更会比较麻烦,所以在选择注册地址时,最好先确定好城区。
3.如果创业公司的注册地址是租用的,就一定要取得并留存好租房费用发票。如果公司在后期的经营过程中没有租房费用发票,会遇到很多麻烦,诸如股权变更、公司注销等,都需要用到以前的租房发票。
有的人认为随便找一处地方就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地址,但其实如果是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那么就是不能被作为公司注册地址的。而那种商业两用房,若是属于商业或办公性质的话,则就能够用来注册公司,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要是不好寻找合适的注册地址,建议可以通过使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1、各分县局应按照“规范、准确、具体”的原则,对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文件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有形市场开办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出具使用证明均可予以登记。
2、各分县局可以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
3、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地址与住所在同一分县局管辖区域内的,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但应向所在地分县局备案。
4、除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服务以及从事创意、设计、创作等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将其居住场所登记为住所或经营场所外,其他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还应按要求提交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希望大家通过大通天成小编的介绍能对工商注册地址要求(住宅房屋不能注册公司)有一个更为深入的认识。如果有其他相关疑问,或者有需要办理注册公司,欢迎咨询大通天成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3391522356,我们有专业人员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