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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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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税务部门支持疫情防控 有关纳税申报可适度延期

肃税务部门支持疫情防控 有关纳税申报可适度延期,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获悉,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税,甘肃省10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3天至10月29日,因疫情影响29日前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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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便利化再出新举措 6月1日我国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办税便利化再出新举措 6月1日我国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实现“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即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进一步便利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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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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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4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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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 清明假期(4月3日至4月5日)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清明假期期间(4月3日至4月5日),全国居民消费市场持续活跃,与去年清明假期相比保持较快增长,住宿餐饮业销售收入超2019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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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 用工大省春节消费大增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全国居民消费市场持续活跃,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消费快速稳步增长,受“非必要不返乡”倡议带动,用工大省消费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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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增值税发票数据 春节餐饮服务销售收入增长超350%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增值税发票数据 春节餐饮服务销售收入增长超350% ,今年春节期间(2月11日至17日),全国居民消费市场持续活跃,餐饮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8.4%,已恢复至疫情前常态水平,比2019年春节增长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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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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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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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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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附解读),汇算清缴马上要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附解读),汇算清缴马上要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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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亿元减税降费实打实支撑经济快速恢复

2万亿元减税降费实打实支撑经济快速恢复,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2万亿元,达20924亿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3659亿元,去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7265亿元。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不仅实打实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而且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快速恢复,为实现前三季度经济增幅由负转正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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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

9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公告》明确,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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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的解读,综合申报是进一步减少报送资料、优化申报流程、服务纳税人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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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发布10项硬举措 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税务总局发布10项硬举措 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推出以下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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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0项税收新举措

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0项税收新举措.记者8月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等10项新举措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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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再推10项税收服务措施——长三角将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

长三角将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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