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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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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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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时,还需要注意的问题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时,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4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2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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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开始简并税费申报?

什么时候开始简并税费申报?简并税费申报工作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分步推进。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4个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试点。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情况,2021年适时在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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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申报有什么变化?

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申报有什么变化?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增值税申报也进行了优化调整。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消费税申报也进行了简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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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例如,纳税人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时只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则可在申报期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此前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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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申报:怎么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

税费申报:怎么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是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和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纳税人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提供税源信息。纳税人仅就发生纳税义务的税种填报对应的税源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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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税费申报?

怎么进行税费申报?纳税申报时,各税种统一采用《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该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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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申报:为什么要简并税费申报?

税费申报:为什么要简并税费申报?​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在2019年成功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扩大合并申报范围,实行财产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并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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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4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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