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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有哪些区别?

更新时间:2019-12-24 15:49:38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有哪些区别,劳动报酬合同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两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从合同上区分

  1. 劳动报酬合同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两种,《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内部管理规范的单位,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明确劳务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工资、薪金的人应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订立劳动合同,税法以文件的方式明确表达了对劳动法律、法规的遵从。比如,财税〔2019〕22号(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规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单位要享受这些重点群体税收优惠的权利,必须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义务。

  3.按民法规定,领劳务报酬的人与所服务的公司需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有哪些区别?

  二、工作是否有独立性

  领工资、薪金的人员首先在公司有明确岗位,并按公司岗位职责规定与其他人员共同配合完成工作任务。而领劳务报酬的人员要完成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主要靠自己的技艺和能力,大多不需要服务公司人员的配合。

  三、由于任职的不同,公司对劳动者的待遇也不一样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属于公司员工,公司要为其提供培训、晋升机会,为其支付社保,参加公司考评,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而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动者将合同规定的业务内容完成后就与公司没有关系了。

  四、税收管理规定不同

  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十条第(二)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务报酬,不是工资服务,那就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因此需要凭增值税发票向公司结账。工资是按公司工资管理规定定期给员工发放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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