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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篇:股权转让需要做资产评估吗?

更新时间:2019-09-10 14:25:07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资产评估篇:股权转让需要做资产评估吗?一般的小型私营企业股权转让不需要资产评估,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遵循一定程序.

      提问:股权转让需要做资产评估吗?

  一般的小型私营企业

  一般的小型私营企业股权转让不需要资产评估,但如果涉及以下内容的,需要资产评估

  (1)涉及国有资产和证券相关两个方面,此外,涉及到中外合资企业,税务部门往往也会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涉及到企业重组的也需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3)私营企业股权转让给国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也需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转让方案的制定与审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以下统称“必经程序“),否则转让行为将可能归于无效。但这一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非行政法规,位阶较低,效力一直受到人们的质疑,使得国有股权转让必经程序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地位。国有资产立法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实施后,国有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是否变的明朗化,尤其是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要资产评估与进场交易呢?

  (1)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这一问题涉及两方面:首先,国有股权转让是否一定要进行资产评估;其次,未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国有企业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控股公司,同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包括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转让重大资产、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清算、分配利润、进行大额捐赠、发行债券、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申请破产、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以下统称“重大事项”)。

  (2)并非所有的国有股权转让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只有涉及会导致上述重大事项发生的股权转让才需要资产评估,因此不能简单地判定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转让行为无效。换句话说,待转让的股权如果只是企业的极小一部分,并不会导致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重大事项的发生,便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的目的

  (1)是建立了以执业质量为核心的检查长效机制;

  (2)是推动了资产评估准则的贯彻落实;

  (3)是促进了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明显提高;

  (4)是建立了一套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5)是培养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兼职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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