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天成

4001385368
全国咨询服务:8:00-22:00

知识库> 行业动态> 正文

无知识产权意识的网易转载逾万篇侵权文字承受侵权责任

更新时间:2019-05-10 11:55:34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知识产权意思多重要,看看网易就知道,网易因为无知识产权意识,未经授权转载近万篇侵权文章,遭界面新闻警告,并要求立即删除逾万篇侵权文章,并承担侵权责任。

  知识产权意思多重要,看看网易就知道,网易因为无知识产权意识,未经授权转载近万篇侵权文章,遭界面新闻警告,并要求立即删除逾万篇侵权文章,并承担侵权责任。

知识产权

  界面新闻是这样说的: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修订)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界面新闻网站、APP文章页面、微信文章页面均有公开且明确的版权声明:“凡未经界面新闻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及个人不得转载、复制、重制、改动、展示或使用界面新闻网站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

  界面新闻多次通过发布《反侵权公告》、《致用户》、向网易订阅号平台公布的侵权举报邮箱投诉等方式向网易声明禁止未经许可转载界面新闻作品。但网易均未正面回应,且至今未下线侵权页面也未支付任何报酬。更有甚者,网易还纵容自媒体、第三方媒体订阅号名义非法转载界面新闻文章,试图通过“避风港”原则规避非法转载的法律责任。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网易明知非法转载的行为侵权却不断开侵权作品的链接,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此外,国家版权局也曾于2018年9月就网络转载问题约谈网易,要求其不得鼓励用户或假借用户名义,滥用“避风港”规则转载他人作品,但网易仍未停止侵权。

  网易非法转载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还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原则,为一己私利极大地损害了其它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界面新闻相关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的平台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三个工作日内删除所有未经界面新闻授权转载的内容,按照授权转载价格的五倍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网易新闻客户端首页向界面新闻公开致歉,否则我司将对未予以改正的侵权行为采取更为严厉的法律措施。

  针对此事件网易目前并未回应,但是凡事侵权承受相应责任是合法的。上述便是为您整理的“知识产权”相关资讯,如有相关疑问直接拨打→010-63356993←获得一对一服务咨询服务。如果这样还不够,不如尝试扫码关注大通天成公众号。

知识产权

热门搜索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没有更多相关内容

产品推荐:

电话咨询
售前咨询电话

400-138-5368

在线咨询 官方微信
微信扫一扫

互联网资质服务

qc
售后投诉
微信扫一扫

售后投诉客服

q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