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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注销分公司流程所需资料以防万一

更新时间:2019-04-17 14:29:41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注销分公司是分公司停止运营必经流程但不是总公司停止运营,如果总公司也停止运营,注销公司则是必经流程。此文虽讲述注销分公司流程,但无论是什么公司注销,掌握所需材料有备无患。

  注销分公司是分公司停止运营必经流程但不是总公司停止运营,如果总公司也停止运营,注销公司则是必经流程。此文虽讲述注销分公司流程,但无论是什么公司注销,掌握所需材料有备无患。

注销分公司流程所需资料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7条:设立分公司注销应在30日内向相关部门登记,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批准以后应当提交注销分公司流程所需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知识延伸: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以上就是注销分公司流程所需材料相关信息整理,如需提供任何相关咨询问题可直接拨打:010-63356993获得一对一周详服务,本文对于此资质办理介绍不够详细,不如关注“大通天成”公众号为您提供更多精选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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