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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通知:2019年工商年报开始了你的企业该年报了

更新时间:2019-04-08 13:37:30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2019年第一个季度已经过去了,各企业许可证年报已经结束,进入补报阶段了,第二季度第一个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纷纷发出“关于2018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提醒企业各个体户应该进行工商年报了。

  2019年第一个季度已经过去了,各企业许可证年报已经结束,进入补报阶段了,第二季度第一个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纷纷发出“关于2018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提醒企业各个体户应该进行工商年报了。

工商年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

  当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bj.gsxt.gov.cn)报送2018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工商所报送2018年度纸质年度报告表。凡是在6月30日完不成工商年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企业名单。

  按照《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的要求,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海关管理企业”)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2018年度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为了各地切实落实工商年报并依据上述三个法规关,如果不进行工商年报具体惩罚措施如下:

  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多个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综上所述“工商年报”信息整理,如需代办工商年报可拨打:010-63356993获得一对一咨询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年报是为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各地市场监督局信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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