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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及人才优惠政策全国适用)

更新时间:2021-09-27 09:07:35     作者:财税小编-禹立



摘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及人才优惠政策全国适用)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按照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及人才优惠政策全国适用)

  为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企业而言,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政策,人才优惠政策全国适用,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8.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0.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二、职工教育经费按照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享受主体】

  所有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享受条件】

  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三、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享受主体】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内容】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满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执行。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五、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人才优惠政策

  (1)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的,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1]38号]第四条第一款

  (2)市人事局、市科委、市经委、市教委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每年统一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培训计划,委托国内外高等学校或机构组织实施。----《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1]38号第二十五条

  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3)凡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在本市设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经市人事局认定和市外经贸委批准后,市工商局可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并享受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4)鼓励各类人员通过专职、兼职等形式在京创办科技企业或到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实行人员竞争上岗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允许离岗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保障重新上岗者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5)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家给予高新技术领域很大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好好利用这一利好,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企业良好稳步的发展。政府为了鼓励高新企业发展,特别在税收方面给予了相关的优惠,让高新企业可以不会承担太多的税,进一步拉动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提高国家的软实力。

       希望大家通过大通天成小编的介绍能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政策,人才优惠政策是什么?有一个更为深入的认识。如果有其他相关疑问,或者有需要办理注册公司,欢迎咨询大通天成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010-63356993,我们有专业人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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