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也就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单来说它就是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应遵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步骤是怎样的?小编将就这个问题为您做出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设立中外合营企业一般要经过三个步骤。
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者须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2)、(3)、(4)项文件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审批机构发现报送的文件有不当之处的,应当要求限期修改。
这里所称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审批机构应当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审批机构如发现报送的文件有不当之处,应当要求限期修改,否则不予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由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须经国务院商务部审核批准的,由其发给批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行政机关审核批准的,应当报国务院商务部备案,并由商务部发给批准证书。
申请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
中外合资企业由国内外投资者共同投资成立,由于投资主体的特殊性,企业的成立也与一般的国内企业有所区别,那么,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之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时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中外合资企业全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申办资格符合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
(二)申办材料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的申办材料较多,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三)手续和流程
1、在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前置审批
3、区发改委立项审批
4、区商务局审批章程、合同
5、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
6、区商务局批准证书
7、工商注册登记
8、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税务局开发税务登记证书
10、外管局进行外汇登记
11、银行开户许可证书
12、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