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0-09-08 16:28:25
扩展资料:
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办理所需的材料:
1.开办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的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身份证及复印件,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如果是联合开办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6.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帐管理、收费标准材料;
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原件3份)。
二,等待机构的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受理: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即时审理;
2.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
3.实地考察: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
4.发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0-09-08 15:03:38
办理所需证件:
一、开办申请书;
二、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的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花名册) ,身份证及复印件,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联合开办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六、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帐管理、收费标准材料;
八、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原件3份)
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0-09-08 15:15:30
办理流程:
申请开办 A 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提出申请→向营业场所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材料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完成准入评审→符合条件的→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并向社会公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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