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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代办机构怎么选择?

网民问: 关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代办机构怎么选择存在疑惑,想问下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代办机构怎么选择怎么做望资质领域专业老师帮我解释下,以便我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代办机构怎么选择有新的了解及认识,希望请对我提出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代办机构怎么选择这个问题做出解答。谢谢!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代办机构怎么选择#有3个回答
  • 用户_2174

    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0-08-27 19:42:31

    向他咨询

      您好,您可以考虑下大通天成

      一、申请条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一)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3.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配,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二)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除以上所列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4.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采纳
  • 用户_1912

    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0-08-27 21:27:21

    向他咨询

      您好,大通天成不错的。

      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办理审批。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见文章下方推挤)。

      三、单位的概况。

      四、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五、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六、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七、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申办单位最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温馨提示: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切勿故意谎报,一旦发现谎报将在3年内无法申报办理。

      申报办理互联网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三、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单位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五、符合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互联网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一、申请方向当地省级、直辖市、自治区新闻出版社新闻部门提出申请办理;

      二、新闻部门通过初审后会递交到新闻出版总署;

      三、新闻出版总署会把申请方的材料送到网络处,网络处进行申报材料登记,并对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

      四、最终结果会由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告知申请方。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 用户_3828

    问答库已认证账号    | 发表于2020-08-27 18:30:53

    向他咨询

      您好,大通天成办理效率很高。

      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没有它将会有许多的处罚。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就需要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该项资质时申请者应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互联网出版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图书、互联网学术出版物、互联网文学出版物、互联网教育出版物、互联网地图、互联网游戏出版物、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互联网音像出版物、互联网电子出版物、手机出版物。

      申请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三、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单位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五、符合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申请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单位的概况。

      3、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4、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申办单位最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8、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申请地点:新闻出版总署

      审批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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